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6年)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各派出机构直接对中国保监会负责,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局可以授权监管分局履行监管职责,监管分局直接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管局负责。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