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下列监管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
信访和举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
反洗钱、反保险欺诈、反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管理;
查处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保险信息安全管理;
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消费者权益保护;
信访和举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
反洗钱、反保险欺诈、反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管理;
查处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保险信息安全管理;
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