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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下列监管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

信访和举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

反洗钱、反保险欺诈、反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管理;

查处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保险信息安全管理;

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