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年) 第六章 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04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派出机构负责受理辖区内保险信访投诉。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