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保监会办公厅根据工作需要,对下列事项及时组织新闻宣传:
保监会制定、修订和发布保险监管重要规章制度、政策和办法等;
保监会系统开展和组织重大活动,包括专题调研、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外事活动等;
保监会系统召开重要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学习会议和专业会议;
保监会依法向新闻媒体公布重要统计数据和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保监会制定、修订和发布保险监管重要规章制度、政策和办法等;
保监会系统开展和组织重大活动,包括专题调研、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外事活动等;
保监会系统召开重要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学习会议和专业会议;
保监会依法向新闻媒体公布重要统计数据和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