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新闻宣传的内容和载体 第五条 保监会办公厅根据工作需要,对下列事项及时组织新闻宣传: 第六条 保监会新闻宣传的主体是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并可选择以下媒体进行对外报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和保监会指定披露… 第七条 各保监局可根据工作实际,比照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确定新闻宣传的内容和载体。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