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2015年) 第四章 政务信息刊发 第十九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201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政务信息刊发 第十九条 政务信息刊发要在稿件筛选、内容核实、文字加工、送审印发、核稿校对等各个环节规范流程和标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工作质量和信息安全。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