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 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2016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前言 一、 现状与挑战 (一) “十二五”标准化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变化最大、综合实力提升最快的时期,是改革创新全面突破、基础建设明显加强的时期,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高的时期,… 1. 银行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数据交换规范(JR/T0031-2016 2. 保险术语(JR/T0032-2015) 3. 保险基础数据元目录(JR/T0033-2015) 4. 保险业务代码集(JR/T0034-2015) 5. 保险行业机构代码编码规范(JR/T0035-2007) 6. 再保险数据交换规范(JR/T0036-2007) 7. 银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数据交换规范(JR/T0037-2016) 8. 保险标准化工作指南(JR/T0038-2007) 9. 保险公司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规范(JR/T0047-2009) 10. 保险基础数据模型(JR/T0048-2015) 11. 寿险公司柜面服务规范(JR/T0049-2009) 12. 寿险单证(JR/T0050-2009) 13. 产险单证(JR/T0051-2009) 14. 机动车保险数据交换规范(JR/T0053-2009) 15. 巨灾保险数据交换规范(JR/T0054-2009) 16. 保险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规范(JR/T0058-2010) 17. 保险业IT服务管理基本规范(JR/T0074-2012) 18. 医保数据交换规范(JR/T0075-2012) 19. 保险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JR/T0079-2013) 20. 石油石化行业巨灾保险数据采集规范(JR/T0080-2013) 21.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 22. 保险机构投诉处理规范(JR/T0127-2015) 23. 农业保险数据规范(JR/T0128-2015) (二) “十三五”标准化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关键时期。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以及国家标准化战略对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来看,保险业标准…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国十条”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紧紧围…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市场在标准化工作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市场需求。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三)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完善的适应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要求且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成为促进行业规范、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提升行业整体竞争… 三、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 推进新型保险业标准体系建设。 深化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改革,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 1. 推动企业标准化。启动保险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工作,鼓励推动保险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 2. 完善标准化信息平台。完善保险业标准化信息对外发布、交流、共享平台。 3. 建设标准化专家库和核心人才库。提高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理论实践水平,加快建设标准化专家库和核心人才库,强化标准化工作专家咨询组的效能。 2018年 1.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培育更多有影响力的行业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出台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2. 发展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并全面实施保险企业产品和服务类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3. 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实验室。与科研机构共同研究合作,开展保险业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培育各领域标准编制与规划的专项人才。 4. 构建标准服务支撑体系。构建标准服务支撑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咨询、评估、认证等服务。 2019年 1. 建立市场标准向政府标准的转化机制。进一步明晰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的制定范围,厘清各类标准间的关系,建立团体标准上升转化为行业标准的机制和通道。 2. 完善标准化工作保障。通过改革标准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构建保险业标准服务平台、建立保险业标准化工作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保险业标准化工作保障体系。 2020年 1. 建成新型保险标准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保险标准体系,全面支持保险产品、服务、管理、信息化、创新等市场活动的开展。 2. 繁荣市场标准。市场主导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能够更好地满足保险行业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 (二) 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 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保险标准化工作管理指引、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优化标准审批流程,落实标准复审要求,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快标准更新速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 1. 完善保标委制度建设。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 2. 建立行业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机制。鼓励先进、带动后进,推动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取得实效。 3. 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推进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执行、推进行业标准监督、检查、评估工作机制。 4. 建立企业标准评价体系。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产品服务质量和信用的重要内容。 5. 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鼓励保险业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大国际保险标准跟踪,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交流。 (三) 优化标准体系、扩大标准供给。 优化和完善保险标准体系。对“十二五”保险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由基础类、业务类、信息交换类、信息技术类4大类、14个子类标准调整为基础类、业务类、管理类、信… 1. 保险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制定) 2. 保险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基本规范(制定,拟报国标) 3. 保险业车型识别编码规则(制定,拟报国标) 4. 保险业IT审计规范(制定) 5. 保险行业企业财产保险标的分类标准(制定) 6.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指引(制定) 7. 社保数据交换规范(制定) 8. 机动车保险数据交换规范(修订) 9. 产险单证(修订) 10. 寿险单证(修订) 11. 再保险数据交换规范(修订) 12. 保险术语(行标上升为国标) 1. 车联网基础数据元目录 2. 保险电子签名技术应用规范 3. 基于遥感技术的农业保险精确承保和快速理赔标准 4.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上升为国标) 5. 医保数据交换规范(待修订) 1. 保单要素信息标准(系列标准1) 2. 保险公司网络建设基本规范 3. 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基本要求 4. 保险统计信息分类标准 1. 保单要素信息标准(系列标准2) 2. 商业健康保险疾病代码 3. 商业健康保险手术代码 4.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规范 5. 保险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编制基本规范 6. 保险移动应用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1. 保单要素信息标准(系列标准3) 2. 保险公司数据中心建设基本规范 3. 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交换规范 4. 保险征信基本术语(修订保险术语) 5.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规范 1. 保险业信息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 2. 保险营销服务机构命名规范 3. 保险产品命名基本规范 四、 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保监会机关各部门要从各自业务条线出发,积极提出监管业务标准需求,推动标准贯彻落实,各派出机构要统筹做好辖区标准化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工作;保标委负责组织保险业国家… (二) 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协同发展。 加强标准化工作与保险监管工作的互动。一方面标准化工作要为规范性监管政策的制定做好充分预研;另一方面监管政策要推动标准化成果得以有效推广实施。加强与质检总局、国标… (三)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能力。 开展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正确、有效执行标准。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通过多种渠道… (四) 着眼发展需要,注重人才培养。 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保险业标准化人才培养政策,逐步建立保险业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培养跨行业、跨领域、懂业务的标准化业务骨干,提高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理论实践水平,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