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2016年) 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保险标准化工作管理指引、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优化标准审批流程,落实标准复审要求,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快标准更新速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标准技术指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保险标准化工作管理指引、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优化标准审批流程,落实标准复审要求,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快标准更新速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标准技术指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健全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发布重要标准,要同步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组织好标准推广实施工作。规范标准解释权限管理,健全标准解释机制。推进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推进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严格执行。建立保险行业标准监督、检查、评估工作机制;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保险业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大国际保险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
专栏3 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