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管理部工作规则(200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主要职责:
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派出机构工作;
检查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
研究分析派出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派出机构工作;
检查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
研究分析派出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