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管理部工作规则(2004年) 第二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管理部工作规则(200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管理部(简称机构部)。 机构部应按照本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程序,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保持谦虚谨慎、热情服务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