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保险监管统计指标报送频率的通知(2018年) 四、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保险监管统计指标报送频率的通知(2018年) 四、 四、 有关要求 (一) 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此次指标调整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修改本公司与“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对接系统,按时完成“保险金额”“签单数量”等保险监管统计指标“月… (二) 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我会监管要求,及时报送保险监管统计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 本通知未特别说明的事项,按现行保险监管统计规定执行。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附件: 中国保监会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