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2016年) 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2016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改革,为老年人增加养老选择,我会决定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改革,为老年人增加养老选择,我会决定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3)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4)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