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偿二代过渡期内开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试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四、 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偿二代过渡期内开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试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四、 四、 组织领导 (一) 评估工作由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评估,保监局根据保监会的委托对被抽取的保险公司实施复核评估。 (二) 保险公司自评估工作由公司偿二代试运行领导小组牵头,首席风险官(或履行相同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下同)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三) 监管辖区内有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总部的保监局负责实施复核评估。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