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十一、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十一、 十一、 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分入业务在一次保险事故中的净自留估损金额或净自留赔款超过3000万元时,应在收到出险通知或赔款通知十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