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三)
(三) 构建多层次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保险法是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是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的根本制度基础。要深化论证研究,主动适应行业发展的新常态,大力推动保险法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活动,释放行业发展活力,丰富保险监管手段,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使保险法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前瞻性,为形成内容科学、协调统一、运行有效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奠定坚实框架。保险行政法规是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主干,要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加快相关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将实践中成熟的监管规则上升为行政法规,提升监管规则的权威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是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其对完善监管规则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