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一、 支持灾区金融机构尽快全面恢复和提高金融服务功能 (三)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三) 一、 支持灾区金融机构尽快全面恢复和提高金融服务功能 (三) 适当减免灾区金融机构的收费。 适当减免灾区通过支付清算系统的资金汇划费用。对国家明确的灾区内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以及信托…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