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一、 支持灾区金融机构尽快全面恢复和提高金融服务功能 (二)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二) 一、 支持灾区金融机构尽快全面恢复和提高金融服务功能 (二) 保障支付清算、国库、现金发行、证券交易和邮政汇兑系统的安全运营。 加强支付清算系统动态监测,构筑灾后重建资金汇划“绿色通道”,确保灾后重建资金汇划通道畅通运行。在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合理布放ATM、POS等机具,方便灾区持卡客户…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