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四、 发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功能,引导各类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十三)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措施的意见(2008年) (十三) 四、 发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功能,引导各类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十三) 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参与灾后重建。 积极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优先认购灾区优质企业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引导和协调保险资金优先投资灾区的交通、能源、环保、水务、市政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支持灾区基础设…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