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年)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2011年) (六)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海关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给予以下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另处以吊销营业执照。 (六) 违反本条例第五章有关金银进出国境管理规定或者用各种方法偷运金银出境的,由海关依据本条例和国家海关法规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五章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