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第十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一) 第十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一百一十三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