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二)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二)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