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202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 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以及饲草饲料生产。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