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三、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三、 第五任及以后各任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进一步修改前,按本修正案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予以备案) 一、 2013年第五届立法会由33人组成,其中: 二、 第六届及以后各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进一步修改前,按本修正案的规定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