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