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