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生重大海上污染事故时,必须按照应急计划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生重大海上污染事故时,必须按照应急计划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