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199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用航空器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