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6年) (三) 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 承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