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关于植物检疫及植物保护的合作协定(200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缔约双方承诺,在交换各种植物性物品,包括捐赠、科技交流和通过外交途径送出这种物品时,双方将遵守本协定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