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五) 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