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 第二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