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 (五)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五) 查阅、复制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