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 (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 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第三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