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26年) 第四章 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26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建设或者重要产品研究、开发、制造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支持。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