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一条 对染有鼠疫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9年) (六)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一条 对染有鼠疫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六) 卸货应当在卫生检疫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并且防止卸货的工作人员遭受感染,必要时,对卸货的工作人员从卸货完毕时算起,实施不超过6日的就地诊验或者留验。 (五)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