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8号(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78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2010年12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等48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
部 长 陈 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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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
- 咖啡因管理规定(2001年)
- 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2000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
- 关于从严控制平板玻璃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东省中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1年)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3年12月)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2015年)
- 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