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6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五年内禁止其从事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活动。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