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6年) 第四章 医疗保障服务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6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医疗保障服务 第三十六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数据有效有序共享、运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处理全过程管理,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保障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