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202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保障相关的筹资运行、待遇支付、公共服务、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