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第二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