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十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八十九条 第十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八十九条 农产品收购单位在收购农产品时,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在支付的价款中扣缴任何费用。 农产品收购单位与农产品销售者因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发生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八十八条 目录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