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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国家鼓励使用在生态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

国家加强黑土地保护,坚持用养结合,促进黑土地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