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七章 农业科技、教育与人才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农业科技、教育与人才 第五十八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农业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整合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能力建设。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