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十一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26年) 第九十七条 第十一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九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有重点地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相应政策,吸引农民和社会资金投资小城镇开发建设,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引导乡村企业相对集中发展。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