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5. 被污染的物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或者焚烧处理。 第三章 疫情报告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 第三十五条 5. 被污染的物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或者焚烧处理。 第三章 疫情报告 第三十五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六小时内,农村于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十二小时内,农村于二十四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