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七条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9年) 审批机构发现报送的文件有不当之处的,应当要求限期修改。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七条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审批机构发现报送的文件有不当之处的,应当要求限期修改。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