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七条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19年) 前款所列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二)、(三)、(四)项文件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七条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二)、(三)、(四)项文件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