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7年11月) 第八章 期限和解散 第四十七条 合作企业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协商确定,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订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2017年11月)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八章 期限和解散 第四十七条 合作企业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协商确定,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订明。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