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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应当设立单独的投资账户。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税延养老保险业务和资金特点,按照“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管理要求,实行分账户的资产配置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对于A类和B类产品,保险公司应当采用普通账户的管理模式。对于C类产品,保险公司应当采用独立账户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