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2018年) 3. 产品转换费:是指保险公司按照参保人转出的产品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费用。A、B、C三类产品发生转换时,可收取产品转换费,公司内部产品转换时,每次收取比例不高于 0.5%跨公司产品转换时,前三个保单年度的收取比例依次不超过3%、2%、1%,第四个保单年度起不再收取。 三、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2018年) 三、 3. 产品转换费:是指保险公司按照参保人转出的产品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费用。A、B、C三类产品发生转换时,可收取产品转换费,公司内部产品转换时,每次收取比例不高于 0.5%跨公司产品转换时,前三个保单年度的收取比例依次不超过3%、2%、1%,第四个保单年度起不再收取。 三、 产品管理 (一) 投保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为参保人开具发票和保险凭证,载明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名称和交费金额等信息。 (二) 承保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通过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中保信平台),对参保人身份等信息进行验证,符合条件方可承保。 (三) 退保管理。 参保人发生以下情形,可以申请退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一次性给付产品账户价值并扣除对应的递延税款。 3. 目录 (一)